1.參加2022年4月自學考試延考的考生直接在原報考地市(考區)報考開考課程,無需爭搶考位。
2.考區和報考課程一經考生確認,不得增加、刪減、更改,確認報考后所交報考費一旦網上繳納,不予退還。
3.考生須在考試開始前10天內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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